廣東省代建項目管理局職能信息
廣東省代建局負責省政府投資省屬非經營性項目的集中建設管理,代表出資人和使用單位,履行項目建設管理單位職責。
(一)組織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施工圖設計文件的編制及報審,辦理有關報建報批手續;
(二)制訂代建項目工作方案、工作計劃和項目管理目標;
(三)負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招標;
(四)負責代建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投資控制、質量安全、工期進度、信息檔案等管理,組織代建項目的中間驗收、竣工驗收、項目使用移交等;
(五)編制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和協助使用單位編制年度基建支出預算;
(六)對參建單位的資金撥付申請提出審核意見;
(七)編制代建項目竣工工程結算、竣工財務決算,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八)負責評價參建單位的合同履行情況,對項目規范運行和資金使用情況實施經常性的內部審計;
(九)向省發展改革等相關部門和使用單位報告項目進展情況,將代建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報告并提請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十)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廣東省代建項目管理局領導簡介